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郝刚一审获刑11年

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郝刚一审获刑11年

细鱼儿 2025-02-06 行业报 21 次浏览 0个评论

2月6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(北京市金融工作局)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郝刚受贿、洗钱案,对被告人郝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;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。追缴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转载请注明来自个人学习使用0830,本文标题: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郝刚一审获刑11年》
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Top
网站统计代码